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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华作品推荐排名(推荐余华的这7本必读小说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9-22 10:08:35    

一、活着

《活着》讲述了主人公福贵,经历了从内战到新中国成立后50年的所有灾难,破产、被抓壮丁、经历战争逃亡、然后是新中国成立后物质极度匮乏条件下的一系列运动,父母、子女、爱妻、外孙一个个相继离世,丢家丧子,最终孤身一人,与衰老、无力、病痛相伴。

在我们眼中,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,他的人生就像掉进了十八层地狱,在苦难的煎熬中度过。

但当事人福贵却有自己的看法,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,他爱自己的子女并相信他们是世上最好的子女,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,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,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,生活的点点滴滴给予福贵的是温情和满足,在他的心里,他苦难的经历里充满了幸福和欢乐。

这就是中国最普通的农民,在生死边缘挣扎,食不果腹,无休止的劳作,但内心却知足而快乐。

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多么强大,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,福贵所承受的那些苦难是难以想象的 ,任何一个苦难都会把我们击得粉碎。

但几十年来,中国千千万万的农民都这样熬过来了,他们强大的忍耐力举世无双。

当我们在悲叹自己没有鞋子穿的时候,有的人他却没有脚。

读了《活着》这本书,我们会更加明白当今的生活是多么幸福,知足常乐,珍惜当下,平和快乐的过好今生。

夕阳西下,扛着犁把的老人,一手抓着缰绳,与老牛为伴,渐渐远去。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,粗哑的嗓音渐渐消失在霞光四射的夕阳中.........


二、第七天

《第七天》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:叫杨飞的人死去了,但他的灵魂似乎还没走远,他接到一通电话,殡仪馆的人抱怨他火化迟到,而即将被火化的竟是杨飞自己。

他在去殡仪馆的路上经历了一系列光怪陆离的事件,以及与生前亲友的爱恨离别。

生活的不易、爱情的曲折、亲情的温暖,让活着的人无从找寻出口,只能在死后的世界里得到和解与救赎。

余华用拙朴简白的手法写出了深沉的悲痛和感人的温情,写尽了中国人的善良与悲哀。


三、河边的错误

《现实一种》里有收录《河边的错误》这个短篇。

首先,个人感觉来说,更喜欢电影,或者说,电影更适合普通大众看(仅限《河边的错误》这一个短篇来说)。

因为看书的时候,看完特别懵,而电影做了大量的改编,填充很多细节,把这个荒诞的故事尽量讲清楚了。另外胶片电影真的太有感觉了,不去电影院看会浪费这种质感。

作为一部偏剧情的文艺片,或者说偏文艺的剧情片,电影的节奏把握得特别好,不至于快到让人注意不到各种细节,也没有慢到让人想睡觉。

其实,整个故事的主线特别简单:疯子在河边杀死了幺四婆婆,刑警队长马哲在一路追查凶手的过程,接连有人死了,最后马哲疯了。

正因为最后马哲疯了,所以这个故事就变得像个魔方一样,我们很容易根据自己的解读拼出一面完整的,但是又很难让六个面都同时拼完整起来。

于是,随便怎么解读都可以,随便怎么解读都对的,也都是错的。

关于我自己留意到的细节,以及部分自己的理解:

1、疯子和马哲第一次在河边见面,疯子把外套脱下来放在河里,在上面放石子,就像他平时被小孩追逐时候,小孩往他身上扔石子一样。

马哲模仿了疯子的行为,走的时候没有带这件外套。可能从这时候就预示着,那时候的马哲,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马哲了。

2、妻子的拼图。妻子似乎一直在拼圣母玛利亚诞生耶稣的拼图,一开始拼的是绿色的,边上拼完了,中间孩子那块没有拼。那幅未完成的拼图后面似乎没有再出现过。后来变成了红色拼图,一样的是圣母玛利亚,一样的残缺。拼图的颜色和马哲的毛衣颜色似乎也是对应的。一开始马哲一直是绿色毛衣,后来绿色毛衣一直没有穿,一直穿的红色毛衣。

3、关于三等功勋章。马哲从来在云南没有得过什么三等功,可他坚持自己有,这是不是反映了他潜意识里对荣誉的某种执念?可他又不屑于领队这种虚浮的氛围,不屑于通过陪领导打球换得荣耀。(为什么他会对这个案子如此执着,并且不愿意相信疯子就是凶手?我觉得和他这个执念有关,他内心是非常希望通过抓到“凶手”来获得荣誉的),乒乓合影的时候,只有他一个人穿着夹克,站在一群制服中间,满脸都写着格格不入。这种矛盾把他进一步推向了分裂。

4、我一开始就猜到许亮就是大波浪,他送锦旗的时候我也猜到了他会自杀。他在纺织厂大院开理发店,纺织厂的女工们,爱聊天,嘴碎,警察问口供时候凑一块儿都能讲个没完。他宁愿坐7年牢都不肯说出的秘密怪癖,被马哲歪打正着发现了,他还怎么活?

锦旗上有4个字是救死扶伤,他很热情地给马哲看了锦旗,可是把锦旗给马哲的时候,又把锦旗卷了起来递过去。他这面锦旗就是讽刺马哲的:“你以为自己在救死扶伤,实际上确是在杀人害命。”只是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快,这么直接,吓得我手里的爆米花桶都差点翻掉。

5、马哲在家给妻子做饭,拔葱的时候,有三个小孩从他身边跑过去,领头的孩子喊着:抓不到我,抓不到我。

我对这句话有两层理解:

第一层理解是:疯子和小孩一样,都是被法律所宽容的人,即使有罪,亦被宽容。所以孩子抓不到孩子,马哲抓不到疯子。

另外一层理解,马哲的妻子怀了个可能有问题的孩子,这个不曾降生的孩子,也许只会成为他们身边的过客。

6、马哲与大着肚子的妻子去照相馆拍合影。我更是倾向于他们是把这个孩子打掉了。在那个年代里,拍孕妇照并不是一件流行的事情,而郑重其事地带着丈夫一起去拍,也许只是为了留下仅有的全家福。另外他们夫妻一起吃饭那晚,妻子一开始在笑,最后又像痛哭,更像是因为要与孩子诀别而流泪。

7、幺四婆婆其实就是被疯子杀的,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。可马哲不信疯子是凶手,一直查一直查,查到了磁带录音扯出了钱玲和王宏的地下情。查到了大波浪扯出了异装癖的刘亮,还扯到了好奇心十足的小男孩。最后他们都死了。疯子是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所以杀死他们的,是不是就是马哲自己呢?

8、马哲是从哪里彻底疯了呢?可能是对疯子开枪那里。那时候他自己才是疯子,疯子是他,所以看到疯子时候,他第一反应才会跑。跑着跑着想想不对,才想起来自己是马哲。

9、每个人死了好像都会下雨。影片一开始,小男孩刚出场时候,也是下雨天。故事的背景也许是一个南方城市,冬天阴冷无比,阴雨绵绵。人死后化为尘土,尘土上又生活着人,生生不息。河里的水蒸腾到空中,又变成雨回到河里,循环往复。

10、关于那个拿枪的小男孩,我认为他就是代表马哲心中的冲动与执念。一开始就是这个小男孩,在废弃的拆了一半的楼假装搜证,一开门发现前面没有路了。暗示着无脑追求所谓“真相”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。最后他死在河边,也是呼应了一开始他的结局。

11、马哲的梦境里,以第一视角追小男孩(以及其他人),小男孩回头对他说,“原来我早就见过你。”呼应了一开始发现幺四婆婆尸体时候,小男孩对他说的“抓到坏人一定要让我看看”。梦折射潜意识,所以在这时候,马哲潜意识里已经认为自己就是害死这么多人的疯子了。

最后一点,和朋友一起看的,他的一个理解角度,有把我惊艳到:每一个死去的人物都是马哲的一部分人格的投射。老太太只是一个引子,把马哲拉到这个事件里。老太太死时,马哲还是个完整的人。而后面相继死去的人里,许亮代表道德层面,拿枪的男孩是童年和勇气,王宏代表爱情与责任。这些一片一片的人格,全死光了,马哲自己就成了疯子,他开枪打死了自己,换来了幻想中的三等功。

因为朱一龙的新电影而看了这本书,是4个短篇。其他三个我没太大的感觉,倒是对《古典爱情》这个故事留下了很深印象。

这篇的文词完全不走一贯的朴素苦难风,反而华丽诡谲,哀婉悠扬,如梦似幻。

很像聊斋里的故事,情节经不起理性推敲,人物却很真实鲜活。

柳生与惠的爱情就像中国古代那些自由恋爱故事,没有名的书生,没有姓的小姐。

开始得莫名其妙,暧昧得恰到好处,波折得不忍卒读,结束得令人唏嘘——一如既往地,没有好结局。

电影镜头切换般的时间转化,三年三年又三年,世事变迁又变迁,远看似乎一模一样,近看早已毫不相干。场景描写行云流水,云里雾里,不似人间。

关于饥荒年间菜人的描述,作者写得很冷静,像一个身临其境的摄像头,只记录,不剪辑,不评论。但是我看得很震惊,一想到历史上可能真的发生过很多这样的事情,毛骨悚然不忍卒读。

关于菜人的几个场景的画面感实在太强,留下心理阴影了,整个下午都似乎能看见惠的尸体和小女孩的尸体:惠断腿处撕裂的伤口如红牡丹一样,她被柳生洗得清清白白,葬于河边。小女孩被迅速又麻利地分尸,成为几户人家当天的菜肴。她的母亲就站在旁边目睹一切,是下一个将被分的人。而男人,卖了她们换了三贯钱。


四、兄弟

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大学图书馆里,那时候青春懵懂,只看得一小段便脸红心跳,赶紧丢一边。多么青春纯洁的心灵啊,长在红旗下,生活在幸福里,去哪里找和李光头经历文革,经历丧父,丧母,被时代毒打,碾压的那份共情。

现在又重温一遍,人生经历了酸甜苦辣,曾鲜花怒马看过烈焰繁花,也曾在泥沙俱下中尝过人生百味。读着读着不觉滴下泪来,历史的一粒尘埃,落到每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。

逃不掉的命运,只能奋起抗争,才能让自己活下去。活下来的是躯体,心灵却已经千疮百孔,那点仅存的良知也被抛到九霄云外。人生啊,多么的现实又多么的残酷。

罗翔老师说:人类所面临的情境是差不多的——这个世界一定会有苦难和罪恶,法律原本是为了解决社会的失序和罪恶,我们在文学作品中看到的是人物不断地展开,好的作品一定要去触摸人性、罪恶、沉重、苦难这些人类最古老的课题。

这是一本沉重,苦难的书,在苦难下我们看到心性的美丑。“把悲伤留给读者,把快乐留给自己”,这是余华的风格。


五、许三观卖血记

许三观一共卖了12次血。

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对卖血的好奇,后来是因为环境所逼,生活所迫的卖血,到最后晚年卖不出血哭地撕心裂肺,许三观靠着卖血,渡过了人生中一个个难关,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。

而当他老了,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,还是许玉兰给了他陪伴,我觉得和韩剧《请回答1988》中豹子女士知道儿子老公独自在家过的很好的失落有点类似,人们总是需要靠点什么证明自己的价值,而许三观也靠着卖血证明自己的身体健康,证明自己能为家庭遮风挡雨,所以他从年轻血头刻薄的话里受到了冲击。

如余华老师在韩文版自序中提到许三观是一个在追求“平等”的人,只不过他的平等只是与周围邻里过上一样生活的“平等”,知道许玉兰曾经犯的错,于是他将“魔爪”伸向林芬芬的胸脯,好像这样过后心里才觉得好受一点。

但他的确是一位伟大无私的父亲,尽管一直耿耿于怀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亲生的,仍然为了儿子义无反顾的卖了七次血,让我看到了一位父亲厚重的父爱,和从血肉骨子里流露出来的淳朴善良。

许三观是位小人物,但我们却从书中这些小人物的生存方式窥视整个社会,讲的是许三观卖血,又不全是卖血,折射出的背景让我们看到那个年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小人物在大背景下通过卖血的方式来支撑整个家庭,有悲哀,有酸楚,有讽刺,最重要的是有爱。

时代不管如何变迁,爱终究是伟大的力量,无论是闹饥荒过生日时为家里人“用嘴炒菜”,还是许玉兰被批斗时藏在米饭下的红烧肉,或是许三观前往上海的“卖血路线”,亦或是许玉兰在三个儿子嫌父亲大哭丢人时的“破口大骂”,都是书中让我为之动容的温情瞬间,所以我也为许三观的上海之路心惊胆战,生怕他卖血卖得人没了。

许三观用自己的血获取赖以生存的资源,而我们用自己的青春、时间、健康和快乐交换金钱,许三观卖血后用黄酒和猪肝补偿自己,而我们购买护肤品、衣服、包、游戏机等等慰藉辛苦工作的自己。我们都是许三观,只是我们今天卖的不是血而已。


六、文城

《文城》主要讲的是林祥福与小美的爱情故事,但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发生的年代,与这个年代的动荡社会下,民众的生活百态。

林祥福与管家田大的相处,不像是传统认知里的地主与佃户的关系,而是长辈与小辈,或者是兄弟亲情,而且田大及其四兄弟对林祥福这个少爷极其衷心,那个年代的人非常质朴。

林祥福与陈永良李美莲一家人的友谊让人羡慕。在土匪绑票时,李美莲对大儿子陈耀武说:“你快去,快去把林百家替回来。你是男的,被他们‘摇电话’就是疼一点;林百家被他们‘拉风箱’了,以后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。”

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,无论怎么喜欢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,但那可是亲儿子呀!怎能舍得自己的儿子,换回邻居朋友的女儿,现在人大多办不到呀!

清朝灭亡,民国初立,军阀混战 。北洋军阀在溪镇时,溪镇的人真的是送钱送物送女人,就因为百姓手里没有枪,忍气吞声,太可怜了。匪祸泛滥,生灵涂炭,民不聊生。

溪镇成立民团,这一群独耳民团为了保护溪镇百姓与土匪战斗全部英勇牺牲。

徐铁匠的徒弟孙凤三昏迷不醒,死前突然睁开眼睛,看见盒子枪仍然抱在自己胸前,又看见顾益民站在一旁,孙凤三脸上出现了笑意,他双手把盒子枪抬起来给顾益民,声音虚弱地说:“朱团领死前任命师父为团领,师父死前任命我为团领,我要死了,我任命你为团领……要在师父和我的墓碑上刻上‘团领’。” 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国人的魂,好样的。


七、在细雨中呼喊

《细雨中的呼喊》通过一个江南少年的回忆,讲述了一件完全与我们无关、距离我们很遥远的故事。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让我内心震撼。

故事的整体格调比较阴暗,很多事件非常不堪,这也许与当时的农村底层人民生活的环境大背景有关。特别是故事中反面角色——父亲孙广才,简直是个贪财好色卑鄙无耻的无赖。

在他的身上,孝道与慈爱荡然无存,对年迈的老父亲虐待折磨甚至破口大骂,对年幼的孩子不管不顾冷酷无情。小儿子因救人而死,成了他攫取荣誉的工具。在欲望的驱使下,和大儿子双双爬上了寡妇的床,甚至为了长久保持和寡夫暧昧的关系,无视妻子的尊严与脸面,变成了家里的搬运工,把家里有用的东西通通拿去讨好寡妇,以换得一夕春梦。就连他的死法(喝多了酒,掉进粪坑而死)也是肮脏不堪,让人唾弃的。孙广才如此恶劣的形象,让人不敢相信,但他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。在我看来,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,万不得已才把“父亲”(孙广才)写成这样的!

故事中的“我”孤单落寞,像个透明人似的被他人所忽视。也正是“我”的这种状态,正好得以以旁观者的冷眼看待周围所发生的一切。

他看到了社会生活中种种丑恶与不堪:心目中的女神与老师偷情被抓,好朋友苏宇因为心理畸形而锒铛入狱,南门一枝花的冯玉青,年轻时爱上了村里的无赖,丢失了贞洁,遭人鄙弃,只好跟随货郎远走他乡却又被抛弃,最后一个单身女子领着6岁的儿子独自回到家乡的小镇,做起了皮肉生意……每一个故事都让人痛心难过。

悲剧能给人以更深的感动,余华用他特有的压抑、忧伤的语调,以最平淡的语言,从一个儿童的视角让我们看到底层人民的命运,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。

本书虽然格调忧伤,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,引起人们的共鸣。这要归功于作者精彩的文笔,准确的表达。特别喜欢书中的一段话:“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,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。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,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。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,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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