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腕,FIBA原版英文规则应该叫做carrying the ball 就是携带球的意思,其实翻腕是一种停球状态,停球不会违例,如果你翻腕后再次运球或者走动,就形成了二次运球和走步的违例,会产生交换球权。
对于翻腕的判罚每个联赛,每个裁判都有不同的尺度,所以翻腕这个问题真的很难说。但是目前也有公认的底线是手位于篮球下端,形成端球状态。
但是很多球员擅长利用规则,就是借助运球反弹的惯性使篮球粘在手上然后快速的推进。
但是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。也有联赛和裁判对于翻腕停球的定义严扣carry的字眼,大家都知道carry有携带的意思,但也有支撑的意思。如果你靠着惯性和反弹力支撑着球在手中,这也可以吹你走步违例和二次运球违例。
所以对于翻腕停球的吹罚,尺度可大可小,可严可松。
如何避免自己翻腕呢?绝对不能端球,其次运球过程中最好把球推出去再走,不要让球在手中停留。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很重要,如果比赛时裁判不吹,那就能占便宜就多占点便宜吧。